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10月26日发布数据,今年前三季度,安徽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62元,同比增长6.4%,高于全国1.1个百分点。
其中,城镇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4396元、14925元,同比分别增长5.5%、6.7%,分别比全国高1.2个、0.3个百分点,较上半年增速分别回升0.8个、1.1个百分点。
从各省排位来看,安徽省城镇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位次在全国分列第7位和第13位,较上半年分别提升4位和7位。(记者 赵明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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